工廠在指令有關人員進行工藝或沖模設計時,應同時指令設計審查人,以避免可能危及操作者的工序(或工步)或沖模結構。
符合下列之一項者,方可充任設計審查人。
1.高等和中等專業院校沖壓專業畢業,有二年以上沖壓實際工作經驗者;
2.工科高等和中等專業院校非沖壓專業畢業,有三年以上沖壓實際工作經驗者;
3.從事沖壓工藝或沖模設計工作有五年以上經驗者;
4.從事沖壓工作有十年以上經驗者;
5.從事沖壓工作有三年以上經驗,受過沖壓技術專門訓練者。
同一人進行工藝和沖模設計或者同一人進行工藝和沖模設計審查時,設計者和審查者均應同時具有工藝和沖模設計和審查的技能。
工藝設計人員應對沖制的零件正確地排列流程,并合理地選擇沖壓設備。設計者必須對沖壓設備的技術參數、性能和結構極為熟悉。
工藝設計應根據實際情況和具體條件,盡可能考慮實現自動沖壓,如采用各種自動進給料機構、多工位連續沖壓、順序模沖壓和工序間自動傳輸等。
當不能或不便實現自動沖壓時,應考慮各種安全保護裝置和措施,包括使用手用工具等。
工藝設計時,應盡可能采用復合工序,把工序數目限制到最少,并應考慮工件定位穩定,便于上、下料,使操作者動作次數少、動作難度小。
工藝設計人員應熟悉生產現場經常出現的各種情況,并妥善地布置工作地。
工藝設計時,應考慮下列可能給操作者帶來危害和傷害的因素,在設計中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預防:
1.原材料或毛坯狀態;
2.廢料排除和處理方式;
3.工件給進或取出方式;
4.吹掃工件時的嘯音;
5.工件或成品擺放方式和器具;
6.沖裁時產生的振動和噪聲;
7.工件尖棱和毛刺;
8.勞動生產率(件/min或件/h);
9.工件轉手質量(t/h)和移動距離等。
鍛造火車輪鍛件的工藝文件(例如工藝卡或工藝過程卡)中除注明一般工藝過程外,還應包括有關安全內容,如每小時產量(或班產量)、作業要點、采用的保護裝緊或措施等。